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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百侣一行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0-04-30     作者:李小丹  来源:安全环保部  浏览数:8531   分享到:

4月29日下午,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百侣、危化科科长冯国年及高新区应急部门负责人一行5人来公司二级重大危险源191甲醇储罐区进行专项检查。公司副总工程师、生产部部长郭淑平,安全环保部部长郭小红及相关技术人员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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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量体温后,检查组一行进入装置区,在询问近期复工复产、市场、储罐液位等情况后,实地查看了甲醇装车系统。在191甲醇罐区控制室,检查组详细查看并询问了储罐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报警、紧急切断、安全联锁、消防设施运行及重大危险源政府监管数据采集情况,技术人员现场分别进行详细解答,检查组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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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191罐区值班室进行了座谈。张百侣强调,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变化较大,我市辖区内的能源化工企业市场需求减少,产品存储增加,安全风险增大,加之 “五一”长假和近期气温回升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提早计划、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一是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带来的影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切实做好液氨储罐区、甲醇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二是强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做好三期装置开车过程风险管控,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三是要做好“五一”假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大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频次;四是要强化废水池、事故池安全管理,避免因环保技改次生生产安全事故;五是要强化门禁管理,做好进入装置区的安全风险告知及注意事项。

据悉,此次检查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